本帖最后由 zyying 于 2011-2-9 19:10 编辑
吴江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吴江市汾湖镇城乡一体化—港南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计划以及开发区内农民搬迁情况,吴江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拟在规划路以南、莘周路以西地块建设港南安置房项目。本项目拟利用土地102645.18平方米,总投资101231.37万元,拟建总建筑面积190816.8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以及配套用的幼儿园,建设期为2年。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施工、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队伍因生活使用燃料而排放的废气,房屋装饰散发的有机废气等。该类废气产生量小,对环境影响小,且作业结束后影响消失。 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苏州汾湖鹏鹞水务有限工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河流向家荡影响不大。 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相对更短,在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并加强维护、积极采取防振降噪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影响将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也会降至最低。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理,可以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营运期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废气:居民厨房燃料采用液化气,为清洁能源,可直接排放。居民厨房油烟经油烟机脱油后,通过烟道从楼顶排放。居民生活燃烧废气和厨房油烟均为间断排放,污染物产生量小,经空气稀释后可以达标排放;地上停车为敞开式结构,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进出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扩散也较为容易,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本项目地下车库是汽车尾气排放较集中的地方,通过采用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尽量减少汽车低速进出车库所排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 废水:雨水、空调冷凝水等进入区内雨水管网,集中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收集后由小区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汾湖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入向家荡。 噪声:项目运营后,公建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不大,不致扰民 固体废弃物:项目建成后,居民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每天由保洁人员定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周边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 ①外环境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距离莘周路路肩30米,沿道路一侧种植如椿树、香樟、榉树等高大乔木,设置绿化隔声带,在靠近公路一侧的楼房窗户配置双层或中空玻璃,可以降噪5-10dB(A),使建设项目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以确保建设项目周边的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达到最小。 ②周边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随着汾湖镇总体规划(2005-2020)的实施,本项目所在地块周边规划为居住及工业用地,项目周边企业均为轻工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性质,符合汾湖镇总体规划,地块内总体布局较为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00%的公众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因此本报告书认为,在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其它说明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吴江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吴江市汾湖镇城乡一体化—港南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1年2月9日-2月18日,共10天。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06259458
E-mail:xujc880@163.com
(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吴江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349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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