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湖尚城房地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山林湖尚城房地产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山林湖尚城房地产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0000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187117.68㎡,用地净面积119437.32㎡,总建筑面积445216.2㎡,其中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62679.8㎡,情景洋房建筑面积32667.5㎡,居住公寓建筑面积17673.5㎡,酒店公寓建筑面积19346.0㎡,商铺建筑面积23694.0㎡,商务中心建筑面积2213.5㎡,居委会150.00㎡,社区警务100.00㎡,架空层面积6845.8㎡,地下室建筑面积79846.1㎡;容积率3.0,绿化率30%,建筑密度25%。并完善室内外给排水、电气系统、消防、保安监控、可视对讲、燃气、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居住户数达3115户,人口达9968人。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气扬尘、汽车尾气;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污染来源包括住宅住户、商住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其他商业产生的生活废水;居民厨房燃气废气、机动车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和垃圾收集点臭气;生活水泵、消防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抽排风机等机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汽车噪声;生活垃圾及隔油隔渣池污泥。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以达标排放为基准,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鼎湖区市政管网,汇入鼎湖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备用发电机仅在市政停电的情况下投入使用,燃油尾气经碱水喷淋净化装置处理,经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公共烟道引上顶楼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垃圾收集站设于地下车库,垃圾收集站室内设置臭氧发生器,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同时设置独立的通风排气系统,经活性炭过滤装置吸收后,由专用排气筒高于所在楼楼顶排放。生活水泵、消防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抽排风机等辅助设备噪声采取相应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评价对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在借鉴已有监测分析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联系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可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肇庆市广新汇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0758-2620995;联系人:梁先生 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 020-83192813
联系人:张小姐 本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自 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19日止。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即:自 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19日止。 肇庆市广新汇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