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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2010年5月发布的,不知道“十二五”方面是否又有新的文献。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10年5月)内容摘要如下: 一、“十二五”总量控制因子 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还将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思路
(一)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思路
1、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新增量。 2、加快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3、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思路 1、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严格控制新增量。 2、巩固电力行业减排成果,推进二氧化硫全面减排。 3、推进电力行业和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减排。 三、“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途径和要求 (一)水污染物减排途径和要求 1、工业企业治理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3、农业污染源治理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途径和要求 1、电力行业 2、冶金行业 3、建材行业 4、有色金属行业 5、石化行业 6、焦化行业 7、燃煤锅炉 8、交通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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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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