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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眉山洁星工业废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再生氟化盐和3万吨异型炭块项目生产线 项目概况:眉山洁星工业废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再生氟化盐和3万吨异型炭块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洁星工业废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18223172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028)68221608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11号 联系电话:028-68221608
电子邮件:sps1223@vip.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结合现有工程,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或者面谈方式,发表对眉山洁星工业废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再生氟化盐和3万吨异型炭块生产线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