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天津临港产业区华北陶瓷综合建材产业基地造陆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规模:
造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围埝施工和陆域吹填,本工程总共吹填南北两块区域,南北两块区域被临港产业区规划道路纬7路隔开(纬7路不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北部区域围埝长度1381米(分别为260米、426米、275米、420米),南部区域围埝长度为1460米(分别为280米、448米、284米、448米),本工程围埝总长度为2841米,吹填土方量约115万立方米,造陆区总用海面积25.3169公顷。吹填所需土方来自于正在实施的北港池疏浚工程。本工程施工期约为5个月。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天津市海洋局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油污水、生活垃圾对附近水域环境的影响;
(2)工程占用海域对底栖生物、浮游生物造成的影响;
(3)施工期风险事故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尽可能的予以收集,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陆域处理;
(2)施工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3)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疏导工作,禁止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6、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②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③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④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⑤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8、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连芳芳
电话:022-2529999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张騄
电话: 59812345-360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9、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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