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江西金诚投资有限公司公园道1号•尊品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783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4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125720平方米,地上商业建筑面积约16800平方米,地上公建配套面积约1480平方米,集中建设社区服务及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34300平方米,功能为地下汽车库、地下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住宅区由7栋17层、3栋18层、2栋25层、2栋30层、1栋15层的高层住宅组成,规划总户数998户,总人口约3493人,
投资总额:1.8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上饶市龟峰大道西侧、凤凰大道北侧、龟峰西路东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垃圾和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土方挖掘、清运,水泥、砂石运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将影响附近居民住宅处的空气质量。混凝土灌注时,建址边界的噪声值将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受其影响附近环境噪声将超标。
建设项目营运期居民的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建设项目将产生餐饮废水及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自空调冷机、地下停车库排风机,噪声声级在75—85dB(A)之间。
项目建设中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来减轻上述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
2. 建设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泥浆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现场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废污水,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处理。废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市政污水总管。
3.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4. 建设期和运行期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后,由专人送到垃圾中转站,最后送到垃圾埋填场填埋。
5. 建设项目运行期居民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是清洁能源,对环境影响很小。建设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室外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总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染物浓度达到上饶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至上饶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B标准标后排入信江。建设项目边界噪声达标。
本建设项目对废气、废水和噪声的处理设施作为三同时检查项目,必须在项目投用入住前建成。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 建设项目对照国家、江西省的产业指导目录,本项目均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2.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用地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
3. 本项目拟采用建筑节能、给排水节能、电气节能、采暖通风节能等多种节能减排措施,最大限度的提高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有着积极的作用。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4.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二类区二级标准;信江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体标准;建设项目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功能区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该地区当前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
本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区域内的项目附近区域。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公众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上述地点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九)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江西金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带湖路80号新闻大厦12楼
联系人: 王安明
电话:15970311515
电子邮件:wanganmin189@163.com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
地 址:日月大厦16楼E座
联系人:徐燕
电 话:13655182775
邮箱:39527087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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