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现将江门市新会区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部门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南部的崖门镇内,处于黄茅海湾形喇叭湾的湾顶端、崖门水道出海口1km处,地理位置E113°04′59″,N22°12′41″。崖门渔港现有渔船总数约900多艘,大中型渔船近200多艘,渔船总功率为6万多千瓦。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北拦砂防波堤260m,东防波堤380m,港池航道疏浚22.67万m³,灯塔3座,疏港道路300m,扩建渔港管理中心(执法办证中心)建筑面积553㎡及供电供水消防等配套工程。码头及堆场面积7100m2,项目总投资3289万元。
工程施工期为24个月,施工人员高峰时为50人。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为减轻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1)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为8.5m³/d,由渔港管理中心统一收集处理;(2)含油污水:主要是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产生量约为2 m³/d~4m³/d,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3)悬浮泥沙:防波堤基槽开挖和港池、航道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本工程拟采用一艘8m3的抓斗式挖泥船在航道及港池水域疏浚作业,悬浮物产生量约为1.13kg/s。
营运期:(1)生活污水:营运期产生码头生活污水9.86m³/d,收集交污水处理站处理;(2)冲洗废水:码头面及堆场、道路、装卸机械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约为1277.5 m³/a,收集后交污水处理站处理;(3)船舶舱底含油污水:主要来源于靠泊渔船的含油舱底水,产生量约为604.8t/a,油类浓度约为6000mg/L。收集后交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知政南路20号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0-666279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20-89023179 传真:020-89023179 电子邮箱:xjl851@21cn.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上报海洋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 公众对项目可能涉及的环境影响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 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公众意见要求真实署名以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并提出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方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七、征求意见时间:2011年2月23日~3月5日。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建设管理中心
2011年2月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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