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天易园A地块限价房(金友花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渤海天易园A地块限价房(金友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渤海天易园A地块限价房(金友花园)项目。 项目情况: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西青区大寺镇友谊路延长线与爱迪生大道交口处,项目东侧为友谊路延长线,南侧隔规划B地块为芦北路,西侧隔规划C地块为王村还迁楼,北侧隔爱迪生大道为玛歌庄园和王村还迁楼。 渤海天易园A地块限价房(金友花园)项目总投资1393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238548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7761m2,共39栋住宅楼。非经营性公建2栋(为配建1和配建2),建筑面积为2787 m2,主要用于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点等。经营性公建建筑面积为29800 m2 ,包括幼儿园、小学和配套商业用房1-3#楼。配套商业用房的具体招商对象尚未完全确定,可能用作银行储蓄点、邮电所、药店、眼镜店、小超市、干洗店、咖啡店、KTV、办公用房、酒店等。配套商业用房内可能设置少量的餐饮及娱乐项目,餐饮及娱乐项目需另行办理环境保护手续。地下车库一座,建筑面积为18200 m2 。 二、产业政策符合型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建筑为小高层、高层等建筑形态,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本项目为限价房,住宅户型面积均为中小套型,户型面积在60平方米/套以下的占14.8%,户型面积60-90平方米/套的占85.2%,房屋建设满足《天津市城市住宅建设标准及管理规定》及其他现行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房地产开发相关政策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土方的挖掘及现场堆放、建筑材料(灰、砂、水泥、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和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的道路扬尘。根据类似工地监测结果,扬尘的影响范围在100m左右,浓度为0.3~0.7mg/m3。本项目距玛歌庄园、王村还迁楼和赤龙家园的距离大于100m,施工扬尘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为避免施工扬尘影响周边整体大气质量,本项目在施工过程和后续开发中应采取或强化本报告书中提出的防尘措施以降低对环境保护目标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2)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声压级为75-105 dB(A)。从施工噪声预测结果看,对于各场界,土石方、打桩阶段对场界的影响值均达到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相应施工阶段昼间噪声限值要求;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各场界超过了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最大超标约12dB(A),产生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拟建建筑距离场界距离较近。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并认真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3)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车辆、设备的冲洗水和其他施工用水等。要提倡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节约用水,杜绝乱排乱倒,避免临时供水管线的跑、冒、长流水。施工期废水对环境没有显著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渣土和废弃的建筑材料,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清运、送指定地点,减少和降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使用期
(1)环境空气影响 本工程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居民燃气废气,汽车尾气,早点铺、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产生的燃气废气和餐饮油烟。 本项目总燃气使用量为96.76万m3/a,燃气废物中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292.2kg/a,SO2 609.6kg/a,NOX1782kg/a。由于使用的是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不会对该地区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 本项目早点铺、幼儿园和小学食堂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餐饮油烟,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应规模的油烟净化设施,使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2.0 mg/m3,并经专用烟道排出。经处理后的餐饮油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如招租除早点铺之外的餐饮项目,招租餐饮项目应另外履行环保审批手续。 本项目规划配套建设的停车位1775个,其中商业地上停车位144个,居住区地坑式机械停车地上377个停车位,半地下停车位754个,地下车库内设停车位500个。地上停车位由于相对分散,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地下车库内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0.309mg/m3,NOx:0.033 mg/m3,THC:0.060 mg/m3。地下车库内的汽车尾气经收集后通过高出地面的排气竖井排放,不会对小区周围的空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住宅居民,早点铺顾客,小学、幼儿园学员和工作人员,及公建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和氨氮。废水产生量约为981.4m3/d。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西青大寺污水处理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换热站、箱式变电站、水泵房、电梯间、中央空调室外机组、油烟净化器、停车场和商业社会活动噪声。 换热站、水泵房、送排风机、箱式变电站和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在厂界处的噪声影响值与背景噪声叠加后,在东场界和北场界的处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限值;在南场界和西场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高层住宅楼顶装有电梯机房。电梯电机设于操作间内,同时建设方为电机配备减振座、避振喉,电梯电机产生的噪声不会对附近楼层和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早点铺和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内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放置于厨房内,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油烟净化器对最近居民楼的噪声预测值昼间≦53.8dB(A),能够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标准限值,不会对小区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小区内设有地下车库和地上停车场。机动车通行时产生一定的噪声,由于本项目车流量均为区内居民驾驶产生的,且车速较低,车辆行驶时的噪声不会对区内人群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本项目幼儿园、小学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昼间标准限值;配套商业用房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a类昼间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小区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早点铺、小学和幼儿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公建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固废产生量共约2940t/a。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方式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外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区外污染源对小区的影响 本项目周围存在的区外污染源及影响因素主要是北侧爱迪生大道和东侧友谊路延长线的交通噪声及周边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 友谊路延长线和爱迪生大道分别位于项目所在地东侧和北侧,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东侧场界的噪声值为,昼间:56.9~57.5dB(A),夜间:47.5~48.2 dB(A),北侧场界的噪声值为,昼间:50.7~53.2dB(A),夜间:45.7~48.1 dB(A),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小区居民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周边1.5km的工业企业主要有天津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等电子类企业及天津市利丰源达钢铁集团。根据调查,这些周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和二甲苯等。由《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9)》中2009年西青区监测数据和项目所在地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区域内及项目所在地的PM10、SO2、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和臭气的浓度值均未超标。故周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本项目居民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本市居民住房改善,即由区内其它区域转移而来,并非纯粹增加,区域总量不变,故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计入总量控制指标内。 五.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393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为404万,约占项目总投资0.29%。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防治、绿化和固废收集与处置等。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治理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周边的爱迪生大道、友谊路延长线和工业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满足环境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七、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报告简本。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②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九、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等形式向环评承担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1.
建设单位:天津渤海天泽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冉 联系电话:13602114922 2.环评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丽娟 联系电话: 022-28350851 十、公众意见收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2011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