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枫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高能环保蓄电池生产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建设单位生产的牵引用铅蓄电池,属于高容量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符合国家发改委印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第十六项轻工类第13条和《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第十一项轻工类第13条的“高技术绿色电池产品制造(无汞碱锰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燃料电池、锌空气电池、太阳能电池)”,属于鼓励投资类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根据宿迁经济开发区北区的总体规划,产业定位为废旧资源的回收利用业、化学原材料制造(包括精细化工等)、石油加工、轻工、纺织印染等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工业。本项目为三类污染性轻工项目,特征污染因子铅易造成职业卫生危害,因此项目与园区规划及产业定位相符。
本项目位于园区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园区的用地规划。将使用江苏新源投资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分公司、集中供热设施。因此项目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配套是相容的。
本项目在此建设,符合宿迁经济开发区北区的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与环境质量相容;本项目选址符合《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59-89)要求。因此,本项目产业定位和环境可行性选址可行的。
3、清洁生产原则的符合性
建设项目的蓄电池采用了较先进的生产工艺,因而产生的污染物有所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有所降低。产品的能耗、物耗达国内先进水平,废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也较少。工业废水回用率达到100%。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经与《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HJ447-2008)对比,建设项目属于清洁生产二级水平,为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4、达标排放
在控制污染物产生的基础上,对生产的三废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的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是铅尘、铅烟和硫酸雾。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铅尘,处理效率可达99%,尾气通过15m的排气筒稳定达标排放;采用HKE铅烟净化装置净化铅烟,处理效率可达99%,尾气通过15m的排气筒稳定达标排放;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硫酸雾,处理效率可达90%,尾气通过15m的排气筒稳定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上含铅废水经污水站斜板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上各单元,生活污水满足江苏新源投资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分公司接管标准,接入江苏新源投资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分公司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新沂河。
(3)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生产蓄电池时产生的废铅渣、铅泥(含废水处理中产生的含铅污泥)、铅粉产生的铅尘吸收后收集的铅尘和破布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送到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见协议)。生活垃圾环卫集中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消音、减振和隔声设施,降低噪声源强。
本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废气、废水、噪声完全可作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零排放。
5、总量控制
本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和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17.1-1。
表17.1-1 过渡期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类别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排放量 建议申报量
废气 铅 0.01121 0.01121
硫酸雾 0.132 0.132
废水(接管量) 废水量(m3/a) 12160 12160
CODCr(t/a) 3.648 3.648
SS(t/a) 4.256 4.256
氨氮(t/a) 0.304 0.304
TP(t/a) 0.048 0.048
固废排放量(t/a) 0 0
6、环境现状质量和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拟建厂址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所有监测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新沂河以及沭河所有的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地下水环境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Ⅲ类水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厂址的厂界测点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4)土壤环境现状
检测结果标准,项目拟建厂址周边的土壤能够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点源各污染因子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满足环境标准要求,占标率小于10%;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排放源外500米。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上含铅废水经污水站斜板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上各单元,生活污水满足江苏新源投资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分公司接管标准,接入江苏新源投资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分公司进一步处理,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对纳污河道新沂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经预测,建设项目厂界8个测点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标。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向环境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管理与公众参与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表明:环保措施投资合理有效,不仅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还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将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企业名称:江苏金枫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益
联系电话:1825151282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68号
邮编:223800
联系方法:0527-84363225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sqhk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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