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nxgl 于 2011-2-25 09:30 编辑
宝丰吉阳恒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60MW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知情、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宝丰吉阳恒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60MW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l、建设项目的名称:宝丰吉阳恒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60MW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2、建设单位:宝丰吉阳恒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位于集聚区南区S231道路与孟宝铁路西南侧,一期项目占地约200亩,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及配套设备,原料单晶硅经过制绒、扩散制节、刻蚀、PECVD、丝网印刷、烧结等工序,年产出单晶硅电池片规模约160MW。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12个月。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使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对当地的环境状况满意程度;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6、公众咨询和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为: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7、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宝丰吉阳恒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0375-3360220 邮箱:1773177884@qq.com 通讯地址: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2)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勋 联系电话:0371-65826709、0375-2260627 传真:0371-65826708 邮箱:lx8516_lansen@126.com 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1805室 发布单位:宝丰吉阳恒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