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瑞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漂白粉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院已承接“乐山市瑞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漂白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建漂白粉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总投资1500万元,新建厂房和辅助用房5000平方米,建漂白粉生产线2条。 建设地址:乐山井研县磨池镇磨池村2组 业主单位:乐山市瑞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乐山市瑞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乐山井研县磨池镇磨池村2组 联 系 人:江跃军 联系电话:139813979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504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5-86258552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 邮
编:55000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5)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