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东关大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东关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事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由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较多,以下仅对报告书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东关大道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北京新奥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内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东关大道设计起点为新华东街,设计终点与通燕路(桥下)交,道路全长1.99k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计算行车车速50km/h。 东关大道新华东街~东关中街段道路红线宽50 m;东关中街~北关大道段道路红线宽60m;地下隧道段,道路红线宽30 m;北关北街~通燕路段,道路红线宽40 m。东关大道与新华东街平交,向北下穿北关大道、通惠河后向上,与北关北街平交,隧道长度约1km。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隧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隧道监控、隧道消防、隧道通风、隧道逃生系统、隧道信息系统、其他附属管线工程(含给水、再生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有线电视等)、绿化工程。 本工程估算项目总投资为97790.51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申请北京市发改委资金支持。 工程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2011年4月开工,2012年4月竣工。道路及附属设施按规划全部一次建成。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数据得出,本项目评价区内SO2、NO2和TSP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通州三中(待拆迁)PM10监测点的日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率为14.29%,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02.00%。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监测点大部分土地已平整,地表裸露,土地干燥,刮风卷起扬尘是造成监测因子PM10超标的主要原因; 评价区域内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次监测地表水通惠河中各监测因子除BOD、总磷外,其余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监测因子BOD和总磷的监测值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通惠河河水水质富营养化严重。 西海子公园水井中的地下水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固废和水土保持污染: 道路建设过程中产生扬尘的施工活动主要包括挖填土方、砂石料开采及建筑材料的运输;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两部分。隧道施工过程中对下水会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内的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自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弃土、少量沥青渣等,另一部分来自施工区的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建材及包装材料等;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道路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新增土壤流失量。 2、本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 本项目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道路上行驶汽车的轮胎接触路面使路面积尘扬起,产生二次扬尘污染,以及在运送散装含尘物料时由于洒落、风吹等原因产生的扬尘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道路路面降水径流。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运营后道路中行驶的车辆中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 工程营运期主要固体废物是由过往车辆的驾乘人员抛撒的生活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 运营初期主要是沿线绿化尚未完全完成,水土流失依然存在以及对沿线景观的影响。 工程运营后,能够改善区域交通现状,便于产品交换和区域经济贸易,利于促进文化交流和区域经济发展;而运营后的交通噪声和环境空气污染等将会引起的沿线居民生活质量的下降和对景观的影响等。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所有土堆、料堆必须全部覆盖;要采取袋装、密闭、洒水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使用高噪声设备的施工阶段应尽量安排在白天。 施工单位严禁任何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附近通惠河,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污染通惠河,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推荐采用排桩+桩间旋喷桩的帷幕隔水方法,并结合基坑内井点降水。施工降水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 评价建议工程降水排水优先考虑回灌和供北运河、通惠河等景观水体。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施工期固废及时清运,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为防止路面油污及其它污物进入水体,本项目设计了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工程建成后随着路况的改善,营运期地表径流中的污染物量比原来会有所减少.评价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地表径流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禁止直接排入通惠河。 本项目各路段均不设置服务区和车站。因此,该项目在营运期不存在服务区和车站的大气环境影响问题。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NO2、TSP等。隧道内的纵向(顺车流风)通风,将使隧道内的污染浓度从入口端起沿隧管向出口处累积递增,于出口处浓度达到最大,地下隧道内CO、NO2的浓度值可以达到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 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由隧道口喷射出来后,污染物浓度扩散衰减变化较快,在交通高峰时段,仅会对距隧道口100m范围内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本项目位于2类声功能区,根据预测结果,拟建项目近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红线15m;近期夜间达标距离为距红线25m;中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红线15m;中期夜间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30m;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红线20m;远期夜间达标距离为距红线35m。 建议规划部门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土地功能,在噪声污染防护距离范围内,首排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若在控制距离内建设声敏感建筑时,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需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要求,采取建筑物隔声防护,使之室内声环境满足相应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 本项目建成通车后,当地交通更为便捷,给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也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既增加了道路养护的负担,又破坏了路域景观的观赏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施工期将会对沿线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可使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并且使沿线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保护。 本报告书中提到的环保措施包括:实施道路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及种植林带工程;临时占地生态修复工程、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土地功能等。 本项目路线布设不占耕地,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角度评价,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东关大道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阅《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东关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查阅地点: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2-12层 查阅期限: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1年2月28日~3月11日)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你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新奥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46687256
电子信箱:xcjyghb@126.com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8395770、88395760
电子信箱:xgh@xgh.cn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2-12层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未接到公众相关意见,则视为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同意本项目建设。 北京新奥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