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裕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根
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现将肇庆裕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肇庆裕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概要:肇庆裕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建于四会市江谷化工园区内。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00亩,分两期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加工高分子合成树酯,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丙烯酸树脂、醇酸树脂;树脂下游的深加工产品,如树脂钮扣、环保涂料、汽车玻璃钢部件、树脂人造石等。一期建成后生产能力为12万吨/年,二期将增加产能3万吨/年。计划18个月内建成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待一期工程完工试生产后24个月内建成投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施工设备的噪声、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
(2)营运期:工艺废气(二甲苯、苯乙烯、TVOC、粉尘)、导热油炉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储罐区无组织废气、车间无组织废气;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活性炭纤维、过滤残余物、污泥、包装固废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2)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产生量约41.74吨/天,拟采用物化+生物的方法进行处理,处理满足工业园的废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风机的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对车间内的高噪声设备需加防振垫,砌隔音墙;单机(如风机等)可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对车间门、窗可加设隔声材料(或做吸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此外,还可采取绿化隔声等措施降低对本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生活垃圾 项目拟设员工200人,其生活垃圾按0.5kg/人•d,则产生量为100 kg/d,即33t/a。项目的生活垃圾将交由当地环保部门清运处理。
② 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 项目拟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粉尘的截留量为6.462 t/a,项目拟将该部分固废重新回用,不对外排放。
③ 废活性炭纤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拟采用活性炭纤维进行处理,类比同类化工企业,废活性炭纤维的产生量约为1.5t/m3,即18t/a。
④ 过滤残余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过滤设备产生的残余物约为15.37 t/a。项目拟将该部分固废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处理。
⑤ 包装固废 结合项目的生产规模,类比同类化工企业的包装固废产生情况,本项目包装固废产生量约12 t/a,该部分固废将交由供货商回收处理。
⑥ 废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拟设一套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类比同类化工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其污泥产生量约为8.35t/a。项目拟将该部分污泥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处理。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应严格按本“报告书”中要求进行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资金落实到位,实现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措施的“三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和完善厂内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做好事故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在上述前提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不致改变拟选址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