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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民医院
新建县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红原县人民医院新建县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县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红原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红原县邛溪镇瑞庆东路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新建急诊部、门诊部、200床位住院部、医技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室,建筑面积17036m2;周转房8000 m2;医疗设备购置;围墙、道路、水电、排污等附属设施,总投资9799.6万元。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红原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何永花
联系方式:1390904558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西南交通大学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2号;
联系人:王国军
联系方式:028-87626599
邮箱:wangguojun200401@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环保措施对策、清洁生产、风险评价、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建设场址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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