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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大气评价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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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导则,在确定评价等级时,如果没有小时标准可采用曰平均3倍值.
问题1.在进一步预测时还需要对小时值进行预测分析评价吗?
      2.如果需要,其评价标准值怎么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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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6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情况具体判断,通常对常规污染物烟尘、粉尘不需计算小时值,只需要计算日均年均浓度评价,例如电厂、水泥厂等项目;但对有毒有害危害健康、环境敏感的污染物,应当考虑其小时、日均、年均以及植物生长季节等的全面达标要求!例如铅酸电池项目的铅烟尘,我认为就应当给出小时最大浓度的预测评价。

2、根据HJ2.2-2008规定做就好。
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
(1)根据评价范围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因子所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而确定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
(2)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首先选择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限定的污染物,一般可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引进工艺、设备、技术的建设项目,其所排放污染物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限定的,采用引进国的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采用严于引进国的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若引进国未制定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可采用工艺、设备、技术引进国实际控制最好水平的相应污染物排放统计结果或采用严于引进国实际控制最好水平的相应污染物排放统计结果水平。
(4)对国内没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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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qxhj2008


    我想问的是是否继续执行曰均值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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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xcm2005008


    其实我是这认为的(3倍),只是依据嘛,有点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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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评价需要标准做依据,有日均值标准,没有小时标准的,当然要用日均值标准评价。
为什么要用三倍日均值标准来确定评价等级?因为估算模式算出的是小时值的最大落地浓度,因此,必须要用小时标准来确定占标率。三倍只是一个理论上小时值与日均值的比值。
三倍日均值不具备法律依据和管理依据,不适合用来评价小时值。
对于污染较小的三级评价项目,只需要用估算模式的结果,因此,可以用三倍值做影响分析。

对于一些有毒有害危害健康、环境敏感的污染物,一般都没有质量标准,目前只能选用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居住区标准的一次值。待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出台后,会有所改观。

当然,有毒有害危害健康、环境敏感的污染物有日均值、年均值、季节均值标准的,还需要分别计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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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所说,没有依据很难在评审会上站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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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没有法律依据的就不能用;三倍日均值确定等级文中有说明,可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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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倍日均值大气导则里明确提出了,可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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