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富力花园建设项目拟选址于肇庆市鼎湖区鼎湖新城四十八区,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鼎湖富力花园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肇庆市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块商住用地,地处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48区地块,建设项目用地为商住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档住宅、商业等物业,总占地66003.09 m2,使用权面积48289.16 m2,首层占地面积15620 m2,首层架空面积1700 m2;总建筑面积17585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0351m2,商业建筑面积12353m2;规划居住户数为1089户,规划居住人数3812人,规划机动车位1000个。 二、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肇庆市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6769138 (2)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92813 三、 环评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鼎湖区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具体描述为,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后,向鼎湖区环保局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鼎湖区环保局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做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的处理;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鼎湖区环保局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问题1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将会给区域带来的整体社会效益?
问题2 本项目建设后,您认为您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会变得?
问题3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导致的不良环境影响?
问题4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使用后将对本人或家人生活健康的最大影响是什么?
问题5 现在,您觉得本地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影响问题是:
问题6 本项目建成使用后,您预计本地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是:
问题7 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问题8 您对本项目建设可行性意见?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1月17日~1月28日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