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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湖富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鼎湖富力花园建设项目拟选址于肇庆市鼎湖区鼎湖新城四十八区,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鼎湖富力花园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肇庆市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块商住用地,地处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48区地块,建设项目用地为商住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档住宅、商业等物业,总占地66003.09 m2,使用权面积48289.16 m2,首层占地面积15620 m2,首层架空面积1700 m2;总建筑面积17585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0351m2,商业建筑面积12353m2;规划居住户数为1089户,规划居住人数3812人,规划机动车位1000个。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 施工废水排放,污染西江。 ② 施工噪声污染,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③ 受粉尘、扬尘污染的空气危害人群健康; ④ 土石方开挖、弃渣破坏系统、如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 ⑤ 工程区附近大量外来人员集中,及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容易引起传染病的流行。 (2)营运期 ①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污染附近水体; ②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③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的生活; ④生产过程中及员工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若不经过妥善处理,将污染周边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 三、拟采取的措施 废水治理:进入鼎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治理: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通过设备的合理布置,建设高噪声设备专用房,进行绿化带隔离等综合措施治理; 固废治理: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生产废物交给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在落实“三同时”和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洁生产并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可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2月14日~2月25日。 九、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肇庆市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6769138 (2)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92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