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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万岭沟北矿区铁矿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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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tam 于 2012-1-24 23:10 编辑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万岭沟北矿区铁矿21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巴彦淖尔盟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次承担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万岭沟北矿区铁矿21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万岭沟北矿区铁矿21万吨/年采矿项目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公巨成村以北1 km处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本项目批复的矿区面积为107 ha。
原料:水、炸药、火雷管、导火索、电等。
产品:铁矿石。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30万元,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13%。
二.产业政策符合情况        
本项目符合《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规划铁矿山最小开采规模为5万吨/年;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规定,也符合内政发〔2007〕14号《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可整理民采任意堆砌的废石堆,对环境进行统一规划和保护,全厂实现生产废水的零排放;开采终了对废石场和露采区进行平整、加强水保措施建设、土地复垦等。上述工艺均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有关规定。因此,本工程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的。本项目也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年至2010年)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的产业建设规划。
三、环境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TSP、PM10、SO2和NO2的监测值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限制,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所监测的地下水井中,除亚硝酸盐、矿化度、Cl、SO4、总硬度超标外,其余监测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这也符合区域地下水水质特征。
土壤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限值,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说明项目区声环境本底较好。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① 在采矿作业的各个环节,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工业场地钻孔、爆破,工业场地内外矿石的装卸,但这些环节均采取抑尘措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 燃煤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分析。矿区办公、生活区为平房,用燃煤锅炉采暖,是项目主要燃煤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S02,经除尘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用于降尘,无生产废水。
② 经类比调查和类比测量,开采采矿废石量主要有害物质是悬浮物性固体。对外环境影响不明显。
③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水量约为1728 t/a,本环评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沉淀池直接作为生态用水,在冬季不能利用时存储,项目产生污水不外排;且矿区使用旱厕所,粪便储存在化粪池中,定期由人工清出,可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故不会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计算结果表明,采矿场投产后东、南、西、北各厂界噪声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爆破时噪声超标,但属于瞬间噪声。项目建成后设备噪声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有害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① 废石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水下渗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和有可能产生失稳、崩塌。通过分析(废石浸出实验、废石场防护措施)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② 生活垃圾年产生9 t/a,由小佘太镇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对环境无影响。
③ 本项目燃煤锅炉排放炉渣,产生量为30 t/a,用于矿区道路维护,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5)爆破冲击波及震动
冲击波的强度是由装药量决定的,因此在爆破时根据敏感点分布情况确定合适的装药量。在距离为1000 m、药量在500 kg情况下,超压为0.0008 kg/cm2,影响很小;本项目爆破振动对项目周边民宅带来的振动速度均低于1 cm/s。因此本项目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对主要敏感点影响基本不存在。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新建占用的土地,部分植被清除,排土堆放,导致天然植被丧失;加剧水土流失;造成土壤的沙化,植被退化和荒漠化。严格按照此政策实施生态保护措施,矿区建设后的植被在现有基础上将有所提高。废石场坡脚采用挡土围堰防护。项目终了,进行废石场、露采区平整、建立水土流失措施,进行土地复垦等。
(7)噪声控制:工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墙体隔声、减振、减震、消音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巴彦淖尔盟环境科学研究所
六、征询公众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打电话、发邮件、发传真、写信。
八、注意事项
1)公示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或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4、征求意见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反映情况请注明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以便有关环保管理部门核实或回访。
特此公示!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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