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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正大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方形镍氢动力电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淄博正大电源有限公司投资2.3亿元建设年产100万只方形镍氢动力电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由淄博正大电源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总投资2.3亿元,规划用地面积83.13亩,预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0万只方形镍氢动力电池。项目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接待楼、办公楼、配电室以及厂区部分道路、供水供电等公用配套设施。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其中管理及辅助人员40人,生产工人160人。全年生产时间为260天,生产制度为常白班,全年工作208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和浆、正负极板修整过程产生的微量粉尘、镍及其化合物以及厨房油烟。 废水:该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有去离子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含盐水、设备及地面清洗水、职工生活污水。 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和浆机、剪切机及各种泵类。 固废:该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有剪切边角料、污水处理回用系统沉淀污泥、除尘器收集尘渣、废树脂、废电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项目和浆、正负极板修整过程会产生微量粉尘、镍及其化合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室外达标排放;厨房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然后进入附壁烟道至餐厅屋顶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地埋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理,水质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季不需绿化时暂存于厂内蓄水池,不对外排放;去离子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水为酸碱含盐水,产生量很小,经集中收集中和预处理后,与厂内污水处理站尾水混合;项目设有车间清洗水处理回用系统,设备及车间清洗水经处理后闭路循环,不外排。 噪声:采用隔声、减振、消声和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固废:项目车间清洗水处理系统需要定期清运污泥,与剪切边角料、不合格废电池、废树脂及除尘器收集尘渣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厂址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生产工艺过程中做到了清洁生产,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因此,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淄博正大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方形镍氢动力电池项目在该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联系建设单位淄博正大电源有限公司,电话:13953329518。公众认为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时,可以联系环评公司: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电话:13964357780。公示日期为2011年2月1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2月15日—201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