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农青雷 于 2011-12-13 14:52 编辑
世洋丽豪园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世洋丽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11年3月15日~3月25日,共10天。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世洋丽豪项目为新建项目,世洋置地开发(广西)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拟建场址位于钦州市钦江东面、子材大桥南面一江两岸控规B-13地块。项目总投资为3千万美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170.55m2,净用地面积为52723.68m2,总建筑面积175518.4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25424.6m2,商业建筑面积5427.84 m2,服务建筑面积884.34m2,地下建筑面积42020.84m2,架空建筑面积1760.84m2,绿化面积23124.6m2。本项目规划为商业综合住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29层、6栋18层的住宅楼,4栋2层的商业楼和1栋3层的服务设施楼,设有1个大型的地下停车场和部分室外停车位,以及公厕、垃圾收集点、门卫等附属设施。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改善区域生活条件,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本项目建设期自2012年3月起至2013年5月底,其中施工期约14个月,拟在2013年7月底竣工验收完毕。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粉尘及装修期有机溶剂废气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固体废弃物对周边卫生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等。 2.营运期 营运期生活污水排放对水环境及河东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厨房燃气废气、油烟、地下车库废气、发电机废气以及公厕、垃圾收集站臭气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生活噪声、商业噪声以及水泵、排风、音响等设备噪声对项目居住环境以及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商场经营时的废物对周边卫生环境的影响;项目建筑物对周围居民的采光和通风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对该建设区域内城市景观的影响。 三、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主要进行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废气治理、固废治理等。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期 (1)在施工期间必须制定严格的施工环保管理制度,教育施工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并加以严格监督和管理。 (2)施工期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开挖成稳定边坡、修建排水沟等以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的区域应按照项目整体规划设计进行绿化。 (3)加强施工期间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区周围设置围墙、定期洒水、裸露地表覆盖密目网等防尘措施,建筑材料的装卸作业点尽量远离居民点;在施工现场不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部使用预制混凝土;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才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整洁。 (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严禁在22:00~次日昼间06:00之间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防振降噪措施。 (5)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收集工作,设简易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旱地或林地灌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的洒水降尘。 (6)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中无毒的废碴土、废砖头等,可用于填补坑洼处;废钢筋、包装水泥袋、塑料袋、废纸箱等应尽量收集回收利用;剩余的建筑垃圾及渣土统一规划安排,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倾倒堆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然后由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处置。 2.营运期 (1)对于厨房产生的油烟气应配备专用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并通过专用的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于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应适当提高高峰期的小时换气次数,以增大每小时换气量,实现达标排放;垃圾临时收集站应设成封闭式,并及时清运;公厕应严格按照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一类水冲式公厕的标准建设,在公厕的使用过程中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保证公厕内卫生符合GB/T17217-1998《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中一类公厕卫生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 (2)项目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项目设置的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排放对地表水产生的污染影响很微小,对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产生的负荷很微小。 (3)商业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对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4)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设于地下室独立隔声房间,音响设备等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噪声对居住环境产生影响较小;社会生活噪声通过加强管理的方法减小其对项目生活区及周边的影响;加强管理,提醒司机夜间在住宅区内注意减速形式、禁鸣,则可减少夜间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对附近住宅区的影响。 (5)对于区内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项目应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得引进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和产生环境噪声、振动污染的娱乐业经营场所。在商业区项目的具体引进过程中必须另外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执行。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可从根源上减小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也符合评价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本项目施工及营运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功能区质量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本项目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项目的建设基本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总体来说,本评价根据初步预测结果,认为该项目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一系列环保行动计划,加强环境管理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于2011年3月15日~3月25日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六、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1年3月15日~3月25日,到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或来函、致电查询。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打电话、写信或发送邮件的形式向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子、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世洋置地开发(广西)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777-2869666 通信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14层15A05
邮编:535000 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农小姐 电话:0777-2828371
传真:0777-2828371 地址:钦州市永福大道52号金色海岸B单元1102室 邮编:535000 E-mail:qzshhb@163.com
世洋置地开发(广西)有限公司
钦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