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部金沙鹭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鹭岛三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金沙鹭岛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金沙鹭岛三期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成都西部金沙鹭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清江村二组投资3.5亿元新建“金沙鹭岛三期”项目。项目东侧紧邻已建的蜀辉路,以东由北至南依次为金沙鹭岛一二期项目,6F的清江小区住宅区及中大君悦金沙五期在建工程。项目南侧紧邻为本项目的施工营地,营地以南为金鹏街,再以南为中大君悦金沙一二期已建的住宅区。项目西侧紧邻待建空地,以西为50m的三环路控制绿化带,三环路以西为在建的住宅楼。项目北侧紧邻金阳路,金阳路以北由西至东依次为印象金沙(已建)、世纪金沙(已建)及待建空地。项目已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用地用地面积31012.43m2(46.5亩),总建筑面积:约17.4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万m2,地下建筑面积:4.9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共建设6栋25F~28F层纯住宅,并配套物业管理、地下停车场、绿化、道路等配套服务设施。本项目不设置底商和独栋商业楼,为纯住宅。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
锦江中五项水质因子(pH、CODCr、NH3-N、BOD5、石油类)除NH3-N外,其余各因子的指标数均小于1,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锦江中NH3-N未达标的主要原因为受上游来水水质较差的影响,但随着成都市污水处理体系的逐步完善,上游污染负荷减小,来水中NH3-N浓度降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2)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
所在地声学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和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即影响结束。 2、营运期
(1)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小区的污水可通过小区污水管网收集,由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接入东、北侧市政道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成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三瓦窑三期)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入锦江。 (2)环境空气:本项目的机动车尾气通过强制的送排风系统,再加强管理,控制车辆进入小区的数量及行驶路线,尽量减少机动车启动频率及怠速行驶,小区内的机动车尾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小;燃气废气因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亦可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学环境:强噪声设备置于地下室,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运行时场界红线处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小区居民活动及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物业管理部门需加强管理,控制居民活动时间和场所,限制进入小区车辆的数量及行驶速度,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项目边界噪声达标,防止出现噪声扰民事件。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是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小区垃圾均采用袋装处理,置于小区分布的各垃圾桶内,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每天收集后,暂存于垃圾中转站,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成都西部金沙鹭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沙鹭岛三期”建设项目选址符合成都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经过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结束。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按本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项目建成后,将带动所在区域的经济增长,提升区域形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清江村二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及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通过电话、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环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重庆大坪长江二路174号 项目负责人:刘亚琼 联系电话/传真:028-84597700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西部金沙鹭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1398184705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在网上公示的同时,采取现场调查和发放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补充信息。详细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3.1~2011.3.15(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