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财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宇众·曼城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环评公示(简本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宇众·曼城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6600万元,占地面积15307.28m2,总建筑面积约115051.94m2。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高层建筑,其中两栋为32F高层住宅,一栋为32F的商业办公综合楼。 二、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15.8m3/d,项目所在地已建成完善的雨污水管网,废水经预处理后可直接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江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江安河。 项目废气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车辆废气以及垃圾站恶臭。柴油发电机仅断电时使用,经专业设备进行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汽车尾气和空调室外机废气通过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垃圾站定期清理,并进行袋装密封,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地下室设备噪声、车辆和商业噪声。通过对地下室设备设进行减振处理、安装隔声罩(发电机),对设备房间进行隔声、吸声材料的安装,可减小对底层商铺工作人员的影响;车辆和商业噪声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危险废物以及污泥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堆放,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处置;商业垃圾分类收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约3.0t/a,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固体废弃物都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形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郫县建设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在按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污染性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部分居民居住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发展经济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郫县犀浦镇犀浦村七社、红光镇铁门村一社建设是可行的。 四、 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的方式告知如下: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从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报告简本,也可到建设单位成都中财泰富实业有限公司查阅简本。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公示征询意见范围为公众对“宇众·曼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的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4、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成都中财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李小姐
电话:1366628282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联系人及方式:李国欣
电话:13880070050 电子邮件:1755959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