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ling 于 2011-3-17 14:10 编辑
广大公众朋友: 为预防、减轻或避免“富顺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以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富顺县妇幼保健院委托中绿实业有限公司对 “富顺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富顺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富顺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四川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望云路以西、富州大道以南的交汇处 项目性质:迁建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991.93万元,总用地面积约为13333.4m2,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地下部分(包括建筑设备及保健用房、地下车库)、门卫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1)水土流失及施工废水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扬尘及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或清运不及时,容易滋生蚊蝇,引起疾病传播;建筑垃圾占地,影响景观。 2、营运期 (1)医疗废水、生活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可能的影响; (2)生产过程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医院浑浊空气、检验室废气、药剂挥发废气、发电机尾气和停车场汽车尾气等可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设备噪声等对声学环境造成影响; (4)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生产固废等固体废物处置不当可能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运走,堆放时间不宜过长和堆积过高,以防风吹刮扬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车辆在运输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时,不宜装得过满,防止物料洒在路上,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 (2)减少泥土裸露时间,以避免受到暴雨的直接冲刷;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泥土流入城区下水道;施工现场需建相应容积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沉淀和除渣排入排水管网。 (3)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起来,置于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2、营运期 (1)生活及医疗污水 项目拟建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水需进入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同时要求项目区内化验等产生的酸碱废水先进行中和预处理后才能进入到污水处理站。 (2)废气 锅炉使用管道天然气;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公共烟道引上顶楼天面排放;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公共排风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系统及医疗废物暂存室臭气通过安装除臭装置,集中处理后外排;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搁置,防止恶臭气体污染周边环境。此外,做好院区消毒及通风工作。 (3)噪声 项目污水站风机、水泵等放置在单独房间,源强值在80 dB(A)左右,经减振隔声后削减量约为25dB(A),再经距离衰减和墙体阻隔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其他设备噪声主要利用院内各建筑物、绿化带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自然衰减,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换气管装消声器等措施后,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对医院运行期间产生的垃圾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垃圾收集箱应定期清洗,同时小区应配备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和管理队伍,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统一管理,保持小区环境清洁;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380号令)相关要求,在医院内分类收集,临时堆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定期送泸州市保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中心统一处理。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并树立明确的标示牌,在医疗废物回收机构回收之前暂存项目医疗废物。此外,运输过程采用专用运输车辆,桶装密封,同时运输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目前评价河段地表水沱江水环境质量良好,除污水处理厂下游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他评价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项目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各测点参与评价的各项污染因子的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评价区域内声学环境质量良好,所有监测点位场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达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大为提高富顺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服务能力及服务功能,同时有利于促进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建设单位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环评单位: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5828344050 Email:515659515@qq.com ②建设单位:富顺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508171676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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