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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龙阁庙矿区21万t/a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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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巴彦淖尔盟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次承担乌拉特前旗龙阁庙矿区铁矿21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龙阁庙矿区21万吨/年铁矿开采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乌拉特前旗小余太乡龙阁庙地区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本项目批复的矿区面积为1.37km2。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32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49%。

二.产业政策符合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土资发[2004]208 号《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铁矿(地下开采)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为3 万t/a和铁矿(露天开采)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为5万t/a的要求。

同时,本铁矿采矿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07〕14号)中关于“铁矿开采生产规模不低于6万吨/年”的规定和属于《巴彦淖尔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鼓励开采矿种和巴彦淖尔盟鼓励类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中型矿山建设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的产业建设规划及准入条件。

三、环境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TSP、PM10、SO2和NO2的监测值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限制,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所监测的地下水井中,除SO4略微超标外,其余监测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较好。

土壤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限值,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说明项目区声环境本底较好。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

1)环境空气

①废气:本工程各废气污染源的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产生量很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

本工程生活污水经处理用于厂区绿化降尘,采矿过程涌水用于生产用水和道路抑尘用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采矿场投产后,各测量点的噪声值在现状的基础上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且夜间增加的幅度略大于昼间。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工程采矿废石堆存在废石场后,堆存期间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根据废石浸出实验结果,尾矿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因此,不会对废石场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5)总结论

本项目采用常用的采矿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比较合理,生产和技术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到最低限度。预测结果表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鑫地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3948392552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小余太乡

联系人:王经理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巴彦淖尔盟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临河市胜利北路6号

联系电话:18686002541

电子邮箱:hujl1979@163.com

联系人:刘工

六、征询公众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打电话和发邮件

八、注意事项

1)公示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或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4、征求意见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反映情况请注明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以便有关环保管理部门核实或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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