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北环线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报告书在西安市交通局、咸阳市交通局,陕西省图书馆、咸阳市图书馆及渭南市图书馆有保存,如有需要可就近查阅。
一、建设项目概要
拟建的西咸北环线环绕西安、咸阳两大城区,地处关天经济区核心地带,是《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中重点规划建设的公路项目之一,也是我省高速公路“2367”网中的一条重要联络线。项目起点设在临潼以东的零口镇,设枢纽立交与连霍高速相连,终点设在户县东谷子碾,与京昆高速枢纽立交相接。公路沿线经过了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及下属的临渭、临潼、高陵、泾阳、礼泉、兴平、秦都、户县及长安等10个县(区、市)。路线总里程120.58km ,其中建设里程111.08km。项目计划2011年开工,2014年建成通车,工期4年。
西咸北环线是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发展,为泾渭新区、国际空港、咸阳市中心城区、沣渭新区等各功能区提供快速集散的重要通道,并可进一步分流西安绕城高速西北段的交通压力,满足连霍线、京昆线、包茂线、福银线、沪陕线等多条国家高速公路在西安的快速过境和转换,有利于构建起“能力充分、便捷可靠、运行高效、安全环保”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西咸北环线的建设,对于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加速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强化西安咸阳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线拟建特大桥7129m/4座(全幅,下同),大桥5090m/10座,中桥372m/6座,小桥87m/4座,桥梁总长12678m,桥梁占建设里程的11.4%;全线拟设零口(枢纽)、渭南高新、雨金、高陵北(枢纽)、高陵西、永乐东(枢纽)、永乐西(枢纽)、泾阳、太平、马庄北(枢纽)、马庄西(枢纽)、双照(枢纽)、茂陵、西吴(枢纽)、沣渭(枢纽)、大王、户县东(枢纽)互通立交17处,立交连接线3.17km,主线占用土地1199.07hm2,连接线占地9.51 hm2。拟设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匝道收费站8处、管理所1处、养护工区2处。
本项目推荐方案投资总估算111.83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0067.33万元。拟申请利用国内银行贷款83.5亿元,约占总投资的75%,其余28.33亿元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筹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拟建公路建成后,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居民生活水平会显著提高,并将促进运输业、旅游业、农业等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
2)本工程的建设将导致项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下降,总体上看,夜间环境噪声超标现象和影响程度均高于昼间。
3)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占用耕地、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生物量减少等。
4)拟建公路沿线跨越渭河、泾河、新河等河流,公路的修建会在不同时期对沿线的河流水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征地拆迁影响户的重新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在沿线施工中,若发现未勘探到的地下文物,应及时上报有关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应急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占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拟建公路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照陕西省的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对沿线野生保护动物的保护工作,减少人为破坏。
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水质。桥梁下部结构设计中,应按照相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渣等废弃物不得直接弃入地表水体,避免造成水环境污染。 (2)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须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应设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地埋式)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出水做到达标排放,或可用作农灌和服务区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咸北环线公路的修建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诸如丧失土地资源,植被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等影响,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1) 通过E-mail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436信箱
联系人:张小玲
联系电话:029-82334882
传真:029-82334882
E-mail:chd4882@163.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3.21~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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