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ngyi8100 于 2011-3-21 11:43 编辑
西湾路地块旧城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根据广州市规划局穗规批[2010]158号复函,西湾路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198457平方米,综合容积率2.82,建筑密度23%,绿地率38.6%,预计居住人口15820。项目总建筑面积499289平方米,其中保留总面积14939平方米,规划总面积484359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0817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333214平方米(其中保留面积10807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4139平方米(其中保留24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9幢22~33层住宅楼(部分1层、2层,另设地下室1层、2层)、1幢3层综合体育馆、1幢4层小学(部分2层)、1幢4层老年人福利院、1幢5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幢4层幼儿园、1幢6层综合商业中心、3幢2层商业裙楼、1幢2层游泳场管理用房、1幢2层垃圾收集站等,保留建筑主要为1幢4层商业楼、1幢12层住宅楼(部分2层)和1幢1层污水泵站。 项目规划配套公建设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文化活动室(2处)、居民健身设施(2处)、文化站、游泳场、小学(30班)、幼儿园(18班)、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福利院、物业管理(3处)、老年人服务站点、社区居委会(2处)、邮政所、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3处)、居民运动场馆(2处)及其他管理用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1)废水:居民、小学、幼儿园、配套公建以及管理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小学和幼儿园厨房含油污水; (2)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等; (3)噪声:风机、水泵、发电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机动车噪声等; (4)固废: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①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渣、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过隔油隔渣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装置进行二级处理,由预留的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大楼楼顶天面排放。 ③固废:固废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④噪声:对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噪声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布局合理,建设规模适宜,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区域内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建设单位在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尤其是废水和生态防治措施,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基于上述前提情况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评价单位。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20-36167596,联系人:陈小姐 环评单位联系方法:020-83510569,联系人:王先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广州市全市范围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八、公众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补充资料,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