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正元香槟城商住楼项目 本项目为房地产类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114961m2(含襄城河北侧市政绿化用地22560m2),以开发多层、高层住宅、商业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和辅助配套设施为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6665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位于当涂县襄城河以北,振兴路以东,314省道以南地块,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接管标准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排放标准后,向外环境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居民厨房燃烧废气和油烟、垃圾箱臭气。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机械通风系统将废气抽出通过排气筒排放,保证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6次/小时),排气口位于小区绿地中央,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厨房油烟须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净化器效率要达到60%以上,每栋居民楼在设计时均留有集中排放的烟道,住户只需将脱排油烟机的排风口接入烟道管即可,然后统一进入附壁烟道至屋顶排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很小,通过烟道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 垃圾箱的恶臭主要来自有机物的腐败分解,因此应及时清运垃圾,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 在项目施工期间制定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沿施工现场周围应设围墙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建设工地上所有裸露地面和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使得在车辆进出或刮风时不致形成大量扬尘,限制车辆行驶速度;水泥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粉尘的散逸;对挖出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的渣土堆场,清运车辆覆盖帆布,以防扬尘污染;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强防起尘措施,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3)噪声
(a)小区内部交通噪声
主要为小区内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小区内的车辆一般为小汽车,要求在小区内行使的车辆不得鸣笛,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保证小区道路交通的畅通。 (b)地下车库通风系统及水泵产生的噪声 对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产生的噪声,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对风机安装消声器以及增强地下风机房的密闭性来降低噪声污染。项目水泵房设置于地下室,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以及增强泵房密闭性来降低噪声污染,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c)厨房设备噪声 主要为油烟排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d)空调噪声 商业用房安装空调器室外机组、通风和噪声排放装置等设备应按照相应的安装规范进行,不占用公共人行道,同时尽可能地远离相邻的门窗和绿色植物。 (e)外部交通噪声 对项目周边的道路产生的交通噪声,在项目设计时设置了必要的建筑退让距离,在小区和道路之间加强绿化,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小区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采取一系列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禁止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和产生pH值超过9的泥浆水反循环钻孔机等。 ③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减少噪声的影响。 ④混凝土需要连续浇灌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到最低限度。 ⑤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过程中各种运输车辆的运行,还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的增加。因此,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和外运; 工程施工阶段建筑垃圾,全部由业主运往市容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施工期间生活区设置垃圾箱、垃圾桶,每天收集施工区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公众参与 本项目对周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6)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8.553t/a;固废实现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涂县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规划,选址比较合理,建设项目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合理,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平衡解决,周围公众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正元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煜旦
电话:13063208016 环评单位: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曙东
电话:025-83217968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27号5F 201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