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及性质 项目名称:吉林省铭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0件汽车转向臂项目 项目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为吉林云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侧为经合大街,西侧为吉林实得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侧为吉林腾宇保温管业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2、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9108.8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3、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0 m2,建筑面积为16220 m2。 4、生产规模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汽车转向臂100000件。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当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或减缓。本项目运营期的污染源主要有:生活污水、金属粉尘、食堂油烟、固体废物、噪声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后,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1)地表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降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水以及其中所携带的污染物。工程施实时,施工人员相对较小,建立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不直接排入项目所区域的地表水体,定期清掏,对地表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可直接经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若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未投入使用,则本项目所排放废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达标排入新开河,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较大影响。 (2)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动力机械排放的废气以及营运后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 ① 粉尘 本项目车加工和磨加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微粒,除尘方法采用袋式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为98%,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 mg/m3,3.5 kg/h)中的标准要求。 ② 食堂油烟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投资建设食堂一座,其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因此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强为车床、铣床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防治措施应采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更换易损件;严禁车辆超载运输,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鸣笛;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建议装橡胶软接头及减震装置作隔声降噪处理。另外,在厂区四周进行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又可以起到防止噪声污染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工程如能采取上述防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切削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0701)中HW08 废矿物油中—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金属轧制、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类。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削废液和废擦布作为危险废物送到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此类危险废物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办法,避免发生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废边角料、废铁屑、废弃包装材料和收集的金属粉尘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和废擦布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集中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于本项目产生的切削废液和废清洗煤油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办法,避免发生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 防治措施应采取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不得在征地范围外施工和占用农田,控制施工工期,竣工后按照规划设计实施绿化恢复地面植被;运输车辆不得随意开路,减少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采取分段施工方式,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恢复原有地貌;大雨天禁止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本项目占用土地前先将表层土推开集中堆放,待工程完工后,将原表层土复位,恢复原有植被可适当种草或撒草籽。本工程的绿地面积约2000 m2,绿化率6.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