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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京昆线陕西境越秦岭段复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报告书在汉中市交通局、宝鸡市交通局有保存,如有需要可就近查阅。
一、建设项目概要
拟建的国家高速公路京昆线陕西境越秦岭段复线,在国家路网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对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补充与完善,特别是为祖国首都、华北、华东及西北经西安入川运送救灾物资、救援伤员打通了生命线。也是沟通“关中天水经济区”和“成渝经济区”的重要纽带。项目起于眉县东,与连霍高速相接,终点位于汉中北,与十天高速相接,全长206.32km。全线共设4条连接线,鹦鸽嘴立交连接线长2.1km,太白立交连接线长3.5kn,留坝立交连接线长6.58km,马道立交连接线长0.65km。本项目计划2011年10月开工修建,2015年10月建成通车,建设期为4年。
国家高速公路京昆线陕西境越秦岭段复线形成了新的西安、宝鸡至汉中的告诉公路通道。由于既有京昆线西汉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低下、营运安全存在问题,车辆拥堵时有发生,拟建项目的实施将构筑起跨越秦岭南北向的又一条高速公通道,是缓解区域交通压力及保障交通安全的需要。拟建项目开辟了我国西北和西南地区新的高速公路通道,形成了京昆线秦岭复线暨银(川)重(庆)两条国家高速公路的共线走廊,在我国主骨架高速公路网中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交通区位优势,交通枢纽位置十分重要。本项目的建设将沟通陕西西安、关中西部、陕南西部等地区,横向连霍、十天和京昆3条国家高速公路连接起来,行车工纵横交织的交通网络,有效改善陕西省关中、陕南地区的交通联系,形成一条新的交通大动脉,将使陕西省更好的实施“重点发展关中、加快开发陕南”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和陕南突破发展提供交通支撑,为关中城市群、陕南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交通保障。对加强关中、陕南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实现陕西省的均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全线拟建特大桥17963/15(m/座)、大桥58736/158(m/座)、中桥1852/30(m/座);特长隧道29280/5(m/座)、长隧道8000/5(m/座)、中隧道14150/22(m/座)、短隧道12105/48(m/座),全线桥隧占路线总长的68.86%。拟设互通式立交12.5处,互通式立交连接线12.83/4(km/处)。项目共占用土地1511.8hm2。全线共设管理所5处,匝道收费站10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4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72.17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3191.8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由银行贷款、国建专项建设资金和省内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其中,申请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陕西省自筹资金共计68.17亿元,约占总投资金额的25.05%;通过银行贷款204亿元,约占总投资金额的74.9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拟建公路建成后,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居民生活水平会显著提高,并将促进运输业、旅游业、农业等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
2)本工程的建设将导致项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下降,总体上看,夜间环境噪声超标现象和影响程度均高于昼间。
3)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占用耕地、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生物量减少等。
4)拟建公路沿线跨越渭河、霸王河、石头河、桃川河、红岩河、石沟河、黄牛河、西河、太白河和褒河,公路的修建会在不同时期对沿线的河流水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征地拆迁影响户的重新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在沿线施工中,若发现未勘探到的地下文物,应及时上报有关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应急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占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拟建公路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照陕西省的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对沿线野生保护动物的保护工作,减少人为破坏。
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水质。桥梁下部结构设计中,应按照相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渣等废弃物不得直接弃入地表水体,避免造成水环境污染。 (2)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须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应设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地埋式)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出水做到达标排放,或可用作农灌和服务区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国家高速公路京昆线陕西境越秦岭段复线的修建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诸如丧失土地资源,植被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等影响,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1) 通过E-mail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陕西省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公司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436信箱
联系人:刘贵毅
联系电话:029-82334882
传真:029-82334882
E-mail:chd4882@163.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3.23~20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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