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香江谢村地块商住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已基本完成广州市番禺区香江谢村地块商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香江谢村地块商住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开发单位:广州市番禺区香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处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与新市广路交汇处。项目地块东侧是新市广路,隔道路为番禺长隆集团远期开发用地;南侧为山地;西侧为105国道,隔道路为万宝工业基地;北面为105国道及新市广路交汇处。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0291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2470m2,其中住宅建筑总面积220811m2,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项目规划居住户数1388户;居住人数4442人,项目总投资11.2亿元,环保投资800万元。 项目总体布局以点式高层住宅为主,营造更好内外视线通达和绿地连接。配套有停车场、商业区、发电机房、低压配电房、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项目从2011年4月起开始建设,建设期2年。
二、项目建设污染源分析
(一)施工期间污染源分析
1、空气环境:主要为施工扬尘和作业机械排放尾气等。
2、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废水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
3、声环境:噪声源主要为物料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和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空气环境: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燃料废气、厨房油烟、地下停车场废气、室内装修材料释放废气等。
2、水环境:小区污水主要包括居民生活污水、商铺污水等,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输送至钟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小区主要噪声源为固定设备运转噪声和商业活动噪声。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和商铺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降尘、对运输通道及时清扫、交通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以减轻建筑施工时的扬尘量;运输车辆出入口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应冲洗干净后出场。采取这些防护措施后,扬尘量可减少80%以上,减少环境空气中扬尘污染,可降低项目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及周边居住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施工废水进行简易沉淀处理,含油类废水经隔油池过滤处理,这些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基本在施工现场消化完毕,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未经批准,不得在中午(北京时间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北京时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进行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情况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提前5日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持有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提前2日公告周围居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拉至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堆放,委托市环卫工人上门定期收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小区居民厨房油烟集中由预埋内置烟道引至顶层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设机械排风系统,机动车尾气引至室外排放;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和污染少的装修材料。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小区居民生活污水经小区污水管网收集,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钟村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商铺经营活动场所应注意采取封闭等隔音措施;对于备用发电机组、地下停车场排风系统,应设置在专用设备用房或地下室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和商铺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结论
小区建成后,提高了广州市居民居住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为了避免或减少项目建设所引起不利影响,项目在各个实施阶段过程中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一)查阅方式:来信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或到环评单位索取。
(二)查阅期限:2011年3月22日~4月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时间
公众可于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或者E-mail等方式实施信息反馈。
八、有关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香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84780333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联系人:李小姐 E-mail: 162523318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