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xy0112 于 2011-3-23 18:09 编辑
昌吉州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公示
一、建设背景
昌吉州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拟建于呼图壁县东风大街8号,呼图壁县人民医院院内。设置重症监护室及辅助设施(改扩建污水处理站、配电、给排水、供暖、医用垃圾处理等)。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精神,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和产业政策。是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项目。
随着昌吉州、呼图壁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发展人口增加的新形势,社会与人民群众对新建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有巨大的现实需求。呼图壁县是昌吉州经济欠发达县,医疗卫生设施落后于其它县、市,已远远不能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本项目的实施得到了区、州、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项目建设条件和环境好。原有的许多医疗资源都可以充分利用,这对于充分发挥投资效果十分有利。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它对提高呼图壁县医院应急救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广大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地方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概况
项目总投资1425万元,全部投资于昌吉州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及其污水处理站的改扩建等附属设施建设。建设地点为呼图壁县东风大街8号,呼图壁县人民医院院内。急诊综合楼建设共六层,无地下室,地上六层。地上一层~六层都是建筑面积950m2,总建筑面积5700m2。
三、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以及建成运营后必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本项目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程度,减轻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及决策的依据之一,同时也为工程建设的设计和环境管理服务。
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后,医疗废水排放总量为99.4m3/d(36196m3/a),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数、SS、CODcr等。在院内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因此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医疗废物由各科室每天收集后交到院内医疗垃圾转运站暂存(新建,本次改扩建内容,拟建于原医疗垃圾暂存房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防止二次污染。仍委托昌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定点单位--昌吉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按时清运。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要求排放、收集、运输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每年清除一至两次,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要求处置。一般生活垃圾暂存放于垃圾箱内,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建成后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驻疆办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汇轩大厦410室
邮编:830000
联系电话:0991-6621019
Email:sd-jnhks@163.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公示内容自2011年3月1日发布,在10日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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