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年3月24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
蛟河市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天然气储配调压站位于吉林省蛟河市302国道与榆江线交汇处,北侧为团结村(距离拟建储罐区约86m);东侧为蛟河市钢材市场、废弃的参茸公司办公楼及农机驾校(距离拟建储罐区约50.35m);南侧为农田;西侧为榆江线(距离拟建储罐区约52m),隔公路为农田;天然气储配站输气管线起自蛟河市天然气储配站,经减压加臭后输往蛟河市内住宅楼居民。根据供气方供气情况和交通运输延误等不利因素,建设单位经研究决定选用总容积为50m3LNG的低温储罐2个(一用一备)。
三、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仅为生活污水和绿化用水,产生量为生活污水:140.16t/a,项目厂区内拟建设防渗旱厕,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防渗旱厕,采取定期清掏的形式进行处理,对附近地表水体无影响。
②废气
本项目生产不用热,操作间和站控室取暖由空调和电暖气供暖,不产生废气;厂内职工均来自当地,不在单位用餐,故项目所涉及的废气仅为汽车尾气、烃类挥发气及加臭过程中散逸的臭气警示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投产后储配站调压设施和高压气体经调压器降压后产生的噪声,其声压级在70-85dB(A)之间。拟采用单独隔声间,并采用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双层隔声门及密封措施等。通过以上措施,可使站内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的要求,不会破坏周围环境的声环境质量。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废物产生,项目固废物仅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2t/a。生活垃圾存于垃圾箱中,由当地环卫部门按日清运。
⑤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完成后,管网铺设路线将恢复地表原有植被,恢复其生态环境;储配站内规划绿化面积为4125m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项目对原有生态环境的影响,既增加了周围环境的美观也对起到了吸尘降噪的效果,有很好的环境效益,对周围生态环境有良好的作用。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同意;
2.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同意;
3.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的认识;
5.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蛟河中京燃气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邮编:吉林省蛟河市
联系人:胡正斌
联系电话:13943278355
六、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邮编: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
130021
联系人:李吉龙
联系电话:13196025868
电子邮箱:jilinlincha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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