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521584 于 2011-4-7 16:25 编辑
吉林国贸•桦甸分店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国贸•桦甸分店工程 本项目为房地产类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约17000m2,以开发高层住宅、商业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和辅助配套设施为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72027m2(未含地下建筑面积20422m2)。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桦甸亿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桦甸市人民路与长胜街交汇处 联系人:王彬 电话:15144236190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 邮 编:100091 联 系 人:卢振兰 电 话:010-62875087 Email:huanbaoxx@tom.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有:建设项目概况、工程污染源及环保措施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社会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工程可行性论证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询事项 1. 建设该工程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2. 建设该工程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影响;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 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 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电话或邮件反应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2011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