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福州青口新市区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1、公众索取环评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在闽侯县政府办公室、闽侯县环保局办公室和福州市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还可与评价单位联系索取报告书简本。 2、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或组织编制规划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的期限:2011年3月14日—2010年3月25日(10天,不含节假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159 8060 3709 联系人:周 工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 话:0591-83298612
传 真:0591-87667867 联 系 人:小 杨 邮 箱:287421260@qq.com 地址:福州市广达路349号原台江区委政法楼2层 邮编:350001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此): (1)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您对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简本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