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燕山水泥厂经济适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燕山水泥厂经济适用房项目。 2、建设单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石景山区古城街道京原路68号。 5、总投资:174910万元人民币。 6、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为134691m2;总建设用地面积为97562m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37129m2,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37129m2。地上建筑控制规模≤296711 m2,其中住宅建筑控制规模≤264781 m2。包括住宅楼、地上商业区及配套公建。绿地率≥30%。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阶段会产生噪声和扬尘等污染物,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短期的,可逆的。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妥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大气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要求。经预测,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地表水 本项目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水产生总量为80.6万m3/a(226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中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标准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投入运营期后燃气锅炉房锅炉燃烧器、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会对周围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本项目的锅炉燃烧器、风机、水泵全部放在室内,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采用双层窗户、放置在远离厂界一侧,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不超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联系人: 王然 电话: 13391592667 电子邮件:wangran@bnu.edu.cn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8号 邮编:100079 联系人: 王建平 电话: 010-67688932 电子邮件:wangjianping@bj-gem.com.cn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将以调查表的方式调查公众的意见。并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以说明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进行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1年3月31日~2011年4月17日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