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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电力公司松源220kV变电站等十三项主变 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西省电力公司松源220kV等十三项主变扩建工程简写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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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西省电力公司松源220kV变电站等十三项主变扩建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1年4月4日~4月13日,共10天。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西省电力公司松源220kV变电站等十三项主变扩建工程由松源220kV变等13个主变扩建工程组成,其中220kV主变扩建工程7个,110kV主变扩建工程6个。13项工程分布在江西省的九江、南昌、抚州、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地市境内,除奉新赤田220kV变电站#2主变扩建工程需在原变电站基础上新征地4.743亩(约2982 m2),其余12项工程均在变电站内预留用地上进行,不新征地。110kV钓鱼台变电站#2主变扩建工程同时扩建110kV架空线路4.5km,预计基塔占地200 m2。13项扩建工程总投资为22289.9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的1.189%。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运营时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产生的电磁辐射影响、噪声影响以及变电站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次13项扩建工程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有:加强高压电线和设备方面的宣传工作以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选用低噪声主变、对电气设备合理布局,选用抗干扰能力的设备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或用于农田灌溉、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变压器油经专用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不能回用的作为危废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13项扩建工程为国家基础产业,是国家鼓励的优先发展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的选址和选线,充分征求了地方政府、规划、土地、水利、交通及环保等部门的意见,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规划;项目运营时产生的电磁辐射、废水、固体废物和事故变压器油等,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严格治理措施后这些环境影响都可以基本得到控制,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3项扩建工程的建设得到了当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13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在环评爱好者论坛和江西省电力公司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也可前往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或江西省电力公司索取阅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江西省电力公司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791-7494186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6037480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作用;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huanpingbu@163.com;或来电至:020-32219460;或发传真至:020-32219298向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2011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