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示
吉林省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为40000m2;
项目总投资:12000.15万元;
评价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⑴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其他方面清洁废水。医院将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0m3/d,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全部废水均进入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管网进入长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伊通河。污水站处理后废水可以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
⑵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经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经加高至45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风机、各类泵等噪声,经减震隔声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炉渣。需根据废物的性质,将其分为一般性固废和危险固废。在废物收集处理过程中,医院遵循传染性的固体废弃物与非传染性固体废弃物严格分开的原则,尽量减少有毒有害垃圾和带传染性垃圾的数量,以利于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其中医疗废物回收后送至有资质的处理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炉渣用于铺路。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于长春市规划的医疗用地内,符合长春市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可以满足所处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其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吉林省医疗水平和就医环境,从环保角度和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理。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即2011年3月4日~3月14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85595499
联 系 人:刘科长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联 系 人:李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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