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苑五期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落霞苑五期征地拆迁安置房小区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太湖新城瑞景道与大通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4、投资额度:8亿元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0658m2,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为142857 m2,项目总投资8亿元,总建筑面积为474490m2,地面建筑面积371330m2,地下建筑面积103160m2;建筑密度15.7%,建筑容积率2.6,绿地率33.5%;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建筑面积比例为54.3%。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 本项目属于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 十九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1.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第三类鼓励类项目 三 第三产业 (十)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业中2-拆迁安置房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与规划的相符 根据发展规划,太湖新城将形成集教育、研发、居住、文体、商务商贸、高新技术产业及旅游服务于一体的生态新城,是未来的城市发展中心。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太湖新城瑞景道与大通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用于建设农民拆迁安置房。征用的土地规划为居住用地,用地符合太湖新城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实施后可改变原有人居用地分散、零乱的局面,能有效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3、达标排放 ⑴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汽车尾气等。天然气是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可以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厨房烹调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油道集中排放;地下车库废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高峰时期加大换气次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⑵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达到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后,由开发区污水管网收集至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 ⑶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小区水泵房、风机房。本项目将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音、减震措施;合理布置风机、水泵等设备;确保项目边界排放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⑷ 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4、地区环境质量 拟建地块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SO2、NO2及TSP的日平均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值。 拟建项目附近的京杭大运河以有机污染为主,部分指标超标,需要进行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的重点在于截留该区域的污水,尽快将无组织排放的污水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并继续实施京杭大运河河道清淤、污水截流、动力换水、生态修复等工程综合治理工程。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各监测点噪声环境现状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和4a类区标准。 5、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废气为有组织排放,排放量不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总量在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内平衡解决;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外排量为0。 6、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后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贡湖苑拆迁安置房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所需要索取的信息发送至以下邮箱:wxwy9918@163.com;或来电至:0510-8273815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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