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通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腾龙御园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泰州市通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79000万元在泰州市高港区南官河东侧、春港路南侧、规划道路北侧、向阳北路西侧地块建设腾龙御园二期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6728平方米,位于高港区南官河东侧、春港路南侧、规划道路北侧、向阳北路西侧地块,项目总投资7.9亿元。共建设18F小高层17幢,同时在向阳北路西侧主入口两侧建设2幢3F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48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6450平方米,建设周期24个月左右。 2、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在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处置的情况下,施工期影响是轻微的,在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期所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和固废污染将自动消失。项目使用期产生的居民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后排放,对最终受纳水体长江水质影响较小;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动力抽吸排放、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对小区周围大气环境和住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处理的情况下,对外环境没有明显影响。 3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联系评价单位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葛总1385260774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法:张工025—84650067 期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公示10天内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拟建项目是否认可;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邮件(评价单位:705819776@qq.com)反馈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