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腾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广东佛山南海工业园 (3)项目性质: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项目内容:佛山市南海腾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广东佛山南海工业园,因生产需要,在厂区内新增设1条摩托车、汽车零部件静电喷涂生产线,配套有自动喷房、手喷枪、自动打砂机、烘干炉、水帘机等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喷涂摩托车配件60万套、汽车配件10万套。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扩建项目撤去原有的发外电镀加工工序,增设静电喷涂生产线,其余生产工艺均无变化。 本项目抛光打磨、吹尘废气进过水帘处理后排放,打砂废气进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抛光打磨、打砂、吹尘废气的等效排气筒粉尘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为6.5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为0.20kg/h。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漆雾废气经水帘处理,处理效率可达95%,处理后的漆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一起经过活性炭之后排放,活性炭对漆雾的去除效率可达85%,处理后漆雾的排放量为0.020t/a,排放速率约为0.010kg/h,风机风量为35000m3/h,则漆雾的排放浓度约为0.29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漆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去除效率可达85%,处理后丁醇排放浓度为18.6mg/m3,排放速率为0.65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9.1mg/m3,排放速率为0.32kg/h;甲基异丁基甲酮排放浓度为4.0mg/m3,排放速率0.14kg/h;TVOC排放浓度为31.7mg/m3,排放速率1.11kg/h。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燃油废气经过喷淋过滤器处理,SO2去除率为80%,氮氧化物去除率为30%,烟尘去除率为60%,处理后SO2排放浓度为4.6mg/m3,排放速率为0.16kg/h;NOx排放浓度为1.4mg/m3,排放速率为0.049kg/h;烟尘排放浓度为0.2mg/m3,排放速率为0.004kg/h。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除尘废水主要是抛光打磨废气除尘废水和吹尘废气除尘废水,这两处的废气均采用水帘除尘柜处理。水帘除尘柜内的水循环利用。 湿式喷漆室用水洗涤喷漆室作业区废气,废气中漆雾颗粒物被转移到水中形成了喷漆废水,废水中含有大量漆雾颗粒。本项目水帘柜的水经捞除漆渣处理后循环回用,随着水不断的循环回用,废水中的COD逐渐升高,需定期排放一部分废水。水帘漆雾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水量为25m3/a,废水由危废处理单位拉走处理。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风机和水泵产生的噪声。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可分为机械运动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拟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经治理后,可以满足保护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漆渣和废油漆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些物质均属于危险固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打砂粉尘,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从环保角度考虑,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联系,联系方式见7、8。 5、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主要事项:见公众意见调查表。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来电、来信反馈意见;②发放调查表;③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7.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滕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国家生态工业园 邮编:528216 8.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纺织路27号 邮编:412000 联系人: 谢工
Email:jierenhuanbao@163.com 10、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3月3日~201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