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an1007yan 于 2011-4-26 17:46 编辑
“南京市六合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建设六合四坝经济适用住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评价单位于2010年4月15日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南京市六合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建设六合四坝经济适用住房工程项目 项目概要:南京市六合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拟选址在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34号建设六合四坝经济适用住房工程项目,该项目范围:复兴路以西、园林西路以南、滨河路以东地块。用地面积1615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6748平方米。总投资1816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南京市六合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建朝
电话:132607949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电话:025-84527136, 传真:025-8452832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准备阶段 | 1. 研究有关文件: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2. 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程内容确定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 4. 结合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资料,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 5. 确定各项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 | 正式工作 阶段 | 1. 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 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调查; 3. 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 | 1. 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2. 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评价单位: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艳
电话:025-84527136
传真:025-84528320
邮编:210037
电子邮箱yan1007yan@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