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城”商住小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现就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锦绣城”商住小区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画眉山路的旧十六冶五村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总投资6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38997.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42126.5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779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77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7799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647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1519平方米。地块建筑密度31.51%,容积率2,绿化率30%。小区内配套有会所,文化中心,商业网点等。 二、建设单位: 韶关市曲江锦绣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
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
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
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
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
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
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子,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评价该项目的环保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您希望该项目采取何种环保措施?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将在第二次公告中给出。 环评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李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655 电话、传真:85542522、85540737 电子邮件:linjece@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韶关市曲江锦绣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盖章)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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