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新城项目环评公示简本 1 项目概括
郑州恒通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拟投资44300万元在中牟产业园瑞风路北,郑开大道南,康庄路东,规划路西建设恒通新城项目(,总用地面积37272.435m2,规划总建筑面积132246m2,地上建筑面积111811m2,其中住宅面积104997m2,商业面积5702m2,物业及社区活动中心面积333m2,幼儿园779m2,地下建筑面积20435m2,预计建设期从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共计24个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本项目类别为“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房地产开发,其总建筑面积132246m2,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上,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受郑州恒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协作本次评价工作的完成。接受委托后,我所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精神,编制完成了《郑州恒通置业有限公司恒通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主要污染防治对策
2.1施工期
2.1.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采取加盖毡布等措施以减少扬尘。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和市中心区。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工地堆放的灰、砂、石、料和工程渣土要采取集中堆放压实,洒水或密目网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得造成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2.1.2水污染防治对策
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不直接排放,经二次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在基础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水,设置沉淀池经充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现场存放油料,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及水体;土石方阶段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若需雨季施工,要根据场地情况设置雨水沟和沉淀池,雨水经初步沉淀后方能排入城市雨水管网,避免泥砂堵塞城市雨水管网;施工期生活污水建设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旱厕内粪便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有附近村民拉走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1.3噪声防治对策
(1)首先从噪声源强进行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尽量选低噪声液压施工机械替代气压机械,如采用液压挖掘机;不使用汽锤打桩机,采用长螺旋钻机;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避免鸣笛,并要减速慢行,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2.1.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应分类后回收利用,评价要求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按要求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少量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1.5生态环境
为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临时雨水排水沟道,夯实裸露地面,尽量减缓雨水对泥土的冲刷和水土流失。 (2)施工废料及时清运。 (3)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路面硬化和空地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到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 (4)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工作。 2.2运营期
2.2.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地面停车场可在停车泊位附近加强绿化,以缓解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共设7个排风口,排风次数须不小于6次/h。排风机收集的烟气从地面2.5m处排放,排放口尽量设置在绿化带。经分析,在保证排风量及排风次数的情况下,地下停车场CO、NOX环境能够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标准限值要求,HC环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建设中设计了内置排烟道,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经内置式排油烟道引致各楼楼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1.8 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2.2水污染防治对策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停留时间超过24h)处理后,其污染物排放浓度约为COD:240mg/L,BOD5:140mg/L,SS:125mg/L,NH3-N:23mg/L,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规定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白沙组团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为COD40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40mg/l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瑞风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沙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贾鲁河。 2.2.3噪声防治对策
拟建项目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均安装在地下,空调室外机位于户外,经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经过分析,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为了降低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本项目居民和外环境的影响,本评价建议对声环境的保护采取如下措施: (1)项目风机、水泵等设备应选取低噪声设备,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2)进入住宅区的车辆行驶时应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最大可能的减少汽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拟建项目四周均为城市道路,临路的住宅楼,受交通影响较大。可以加装隔声门窗,进一步减少噪声干扰。 (4)地下室产噪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对楼上住户的影响。 (5)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加强项目区绿化。 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2.2.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
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及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 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分类收集,在入口与宅间路边设成品木饰翻盖式垃圾桶作为垃圾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化粪池产生的污泥,采用密闭罐车清运拉走,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本评价建议: (1)生活垃圾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纸类、木制品、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收集使用或销售到废品收购站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规划,项目建设对推动新郑市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外排污染物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最大程度削减,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并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