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新木油库输油管线穿越松花江支流段管线更新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受中石油吉林油田公司的委托,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扶余—新木油库输油管线穿越松花江支流段管线更新地面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扶余—新木油库输油管线穿越松花江支流段管线更新地面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采用定向钻方式穿松花江支流,定向钻长度为270米,定向钻穿越段采用壁厚加厚等级的无缝钢管(L245)φ273×8.8,穿越后与原管线衔接,衔接段管材采用无缝钢管(L245)φ273×7.1。本项目总投资126.9万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过程和运行过程中,预计将会对环境空气、噪声环境、水环境、土壤、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施工废水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合理布局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面积;采用泥浆无害化处理工艺处理泥浆,泥浆和岩屑填埋处置;施工作业结束后,恢复土地原貌。 三、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范围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那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于2011年4月6日公布开始,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意见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油田分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 联 系 人:杜贵军 联系人电话:0438-6258962,15843851696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崔鹏 联系人电话:0431–85098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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