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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吉林省迦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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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weihua4201 发表于 2011-4-1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uweihua4201 于 2012-8-26 15:29 编辑

吉林省迦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网上公示
受吉林省迦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了吉林省迦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1、项目概况
吉林省迦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建于前郭县查干淖尔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909.7m2,总建筑面积约192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办公楼、胶粉生产车间、沥青生产车间、沥青库区、精细胶粉成品库、废旧轮胎存放区及锅炉房等,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8%。本项目投产后年回收废旧轮胎1.26万t,年产橡胶粉0.80万t,利用橡胶粉年生产橡胶粉改性沥青5万t,SBS改性沥青5万t。
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等清净下水及生活及附属设施污(废)水,本项目所在工业集中区污水系统尚不完善,根据企业职工均不住厂且无餐饮废水的实际情况,企业近期拟修建防渗旱厕,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统一处理;少量的清净下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循环冷却排污水,拟用于干灰调湿及湿式脱硫除尘器补水。因此企业近期无污水外排;远期待工业集中区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企业生活污水可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经由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本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⑵废气
本项目沥青加热用热由1台250万kcal/h的导热油炉提供,生活取暖用热由一台1t/h热水锅炉供给,企业拟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锅炉烟气(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40%),处理后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90mg/m3、SO2:426.7mg/m3、氮氧化物:326.7mg/m3,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1.377t/a、SO2:6.528t/a、氮氧化物:4.998t/a,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处理后的烟气可经高35m烟囱排放。
在加工改性沥青过程中,所产生的沥青烟气主要为改性沥青加工过程中沥青搅拌、研磨、导出、导入过程中产生的,鉴于本项目工艺废气不连续产生且浓度不高的特点,建议企业沥青储罐排气孔及管道放风阀排出的气体由风机引出后集中收集,进入固定床式活性炭吸附器,吸附效率在90%以上,经吸附处理后的沥青烟气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经此处理后苯并[a]芘排放浓度约为2.5×10-4mg/m3,排放量约为1.77×10-9kg/h;沥青烟气排放浓度约为5.5mg/m3,排放量约为3.9×10-5kg/h,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车间利用废旧轮胎加工胶粉过程中研磨、筛分等工序以及生产改性沥青投加胶粉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的工艺粉尘,本项目于各工序产生逸散粉尘的设备处,采取封闭和微负压操作,各产尘设备均设置集气装置并由吸风装置引出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除尘效率在99%以上。经处理后的本项目工艺粉尘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⑶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交由有处理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理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纤维一般为尼龙和聚酯纤维,由于其中混杂着一定量的废胶粉和废胶渣,难以分离,传统的回收方法为焚烧,故本项目废纤维收集后运至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沥青可以回收利用,不外排;锅炉房产生的炉灰渣可以作为制砖厂或水泥厂的原料使用;胶粉生产过程中的钢丝卖于废品收购站;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上述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后,可做到有效处理处置。
⑷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源为各种泵类、风机及车间机械设备,其噪声值都在65~85dB(A)之间。
设计考虑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除尘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工程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⑴地表水
松花江松原江段各评价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Ⅳ类标准要求。
⑵地下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因子在各点位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但是1#点位监测值数据偏大,分析其原因可能与井口防护不完善,导致生活污水污染所致。
⑶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且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⑷噪声
评价区厂界处昼间噪声值在50.4~61.4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6~43.9dB(A)之间,均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由此可见,厂区声环境质量均较好。
4、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⑴产业政策:本项目利用废旧轮胎生产橡胶粉改性沥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三十八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的有关规定,属于鼓励类项目;同时,生产SBS改性沥青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利用废旧轮胎生产橡胶粉改性沥青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⑵清洁生产:本项目的生产技术可靠、合理,本项目对生产全过程实施污染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利用,可以保证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⑶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前郭县查干淖尔工业集中区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前郭县查干淖尔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本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区,项目建成后,锅炉烟气及工艺废气经治理后各种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经预测,各预测点污染物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即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经预测,项目运行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本项目近期无污水外排;远期待区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加重区域受纳水体的现有水体水质污染。因此,本项目建设选址符合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
⑷总量控制:本项目建成后企业拟申请的总量指标为SO2:6.528t/a、NOx:4.998t/a。前郭县环保局目前已给企业下达了总量控制指标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总量指标要求。本项目SO2及NOx总量指标在前郭县境内调剂。
⑸环境影响程度:本项目通过各项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锅炉烟气、工艺废气和噪声达标或严于标准排放。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的建设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大,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⑹公众参与:根据公众参与统计结果,公众支持率为86.7%,无反对意见。在张帖公示材料及简本公示期间未有公众通过电话或者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为切实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的利益,拟建项目应在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投产后按照国家规定认真贯彻污染治理“三同时”,并严格管理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各项环保及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使各污染物达到标准要求。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吉林省迦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于前郭县查干淖尔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前郭县查干淖尔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公众参与的认同性较好。企业在采取本报告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做到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8、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⑴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政府职员等。
⑵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⑦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10、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迦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1119
联 系 人:李志刚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联 系 人:王德宝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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