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宁河塑胶有限公司产20000吨废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 受重庆大宁河塑胶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重庆大宁河塑胶有限公司产20000吨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巫溪县工业园区尖山组团,其租用面积为100亩,建设用地面积44421m2,总建筑面积27356.74 m2,包括2栋一层厂房、一栋二层食堂综合楼、一栋三层办公楼及仓库、配电房、厕所等配套设施。拟建项目主要收购纸厂的废包装膜进行热熔造粒,建成后预计年产塑料粒20000吨,另外年产废铁2000吨、废铝1000吨、纸浆3000吨。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项目在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⑴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塑料膜,本项目采用机械搅拌、摩擦清洗,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平均三天排放一次;项目所在的组团属于巫溪工业园区尖山组团西部污水处理厂的汇水范围内,目前园区内已建成污水管网,拟建项目地块西侧已建成污水管,接口管径满足拟建项目排水要求,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可由西侧接入污水管网。 ⑵废气 食堂废气:厨房油烟废气(油烟浓度12mg/m3)通过油烟净化器排风机的抽吸,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达《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1.2mg/m3)后通过油烟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通过油烟净化后,拟建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的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破碎粉尘:本项目设粉碎机带流水线10条,项目主要是将大块废塑料膜切割成小块塑料膜,不制成粉状,因此,粉碎工艺产生的粉尘量很少,仅对粉碎机周围有影响。 燃煤废气:本建项目将配备一个满足60名员工使用的食堂,项目食堂烟气中的SO2浓度约为481mg/m3,在用煤过程中通过采取加石灰石等方式脱硫,采取措施后SO2排放量约0.65t/a,排放浓度为408mg/m3;NOX产生量为1.22t/a,浓度为764mg/m3,经处理添加石灰石处理后, NOX的产生量为0.24t/a,浓度为153mg/m3,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 有机废气:本项目甲醛产生浓度约28mg/m3,苯胺产生浓度约5.5mg/m3、酚产生浓度约5mg/m3;项目设计安装一套废气处理装置,设计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处理。根据同类企业工艺与拟建项目工艺参数分析,“碱液喷淋+活性炭” 废气处理装置的处理效率能达到95%以上,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等级分析,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采用估算模式预测正常工况及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污染物浓度,分析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产生的废气浓度较低,在正常工况下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在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的落地浓度明显增大,但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推荐模式计算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仅局限于厂界内,对环境影响甚微。 ⑶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交由有处理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理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及废布头回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原料包装中产生的废铁及废铝可由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不外排;锅炉房产生的炉灰渣可以作为乡村公路铺设材料。 ⑷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切割机及压缩机等设备,其噪声值都在60~85dB(A)之间。设计考虑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工程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同时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影响可接受,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项目建设是否有必要 ③项目建设选址是否合理 ④项目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 ⑤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⑥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 ⑦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⑧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您对该拟建工程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重庆大宁河塑胶有限公司产20000吨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大宁河塑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13906520985 环评单位: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89076308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