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新药产品中华肝灵片等产业化升级项目公示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新药产品中华肝灵片等产业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目前已经编制完成,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新药产品中华肝灵片等产业化升级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外街1号。 项目总投资:13000.33万元 评价单位:吉林化工学院、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外街1号,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13000.3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8880m2。生产规模为年产片剂3亿片,胶囊剂1.5亿粒,颗粒剂6000袋。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厂区产生的高浓度废水经现有污水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永春河排入新开河;循环水系统排水、制水工序产生的纯化废水及锅炉废水属清净下水,可回用于绿化或浇渣,或者直接排放。 废气:本项目生产用汽采用两台燃煤气蒸汽锅炉,以两台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为燃料,锅炉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所排污染物达标。乙醇回收过程将产生的含乙醇、水蒸气的废气。由风机(1000m3/h)抽送至车间排气口排放。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所排污染物达标。 噪声:对于主要噪声源的部位采取厂房隔声或采取单独设独立间,同时在产噪设备安装时作基础减振处理,对风机等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可以使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药渣、杂质及污泥。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利用吉林省特有的资源优势进行中药加工项目,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符合长春市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内。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厂址所在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十、联系方式: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431-2717255 建设单位: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红 联系电话:15948388320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