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iqqo 于 2011-4-20 09:18 编辑
苏仁诺尔油田苏301断块南一段油层注水开发试验工程 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苏仁诺尔油田苏301断块南一段油层注水开发试验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境内,位于苏一联合站西南方向12km处,苏贝路以西7km。油田开发所在区域为草原,工程附近没有环境敏感目标。本区块共设计开发井46口,其中油井23口,注水井23口,建成产能3.11×104t/a。 工程开发过程中的污染物主要为加热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油田污水、施工噪声、机械噪声等。为了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采取了不同的污染物处理措施。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采取使用清洁燃料,废气通过烟囱排放,减少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对油田污水采取回注地下的方式处理,无生产外排污水;对施工噪声和厂界噪声通过增加隔声设施,控制施工时间等方式保证施工噪声和厂界噪声达标。工程建设还将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和土壤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为减少工程建设对开发区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采取优化系统布局,减少工程占地;同时工程对于临时性用地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方式,保证原状土层不被破坏;对临时用地的植被进行恢复。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建设对开发区的环境质量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油田勘探开发指挥部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联系人:彭春波 电话:0459-557363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701号 地址:让胡路区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闯 电话:0459-5903684 四、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钻井过程中应加强发电机的维护,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2)油气集输应采用密闭集输流程,减少油气挥发及泄露。 (3)每3年进行管道壁厚及储罐壁厚的测量,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避免泄露事故发生。 (4)每半年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使运行超压和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使危害影响范围降低到最低程度。 (5)加强作业管理,提升作业装备,减少作业油水落地量。发生落地油及时回收处理,降低烃类挥发。 (二)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切实保护区域内地下水资源,预防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钻井过程中,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一旦发生此类事件,能及时做出正确反应,最大限度地控制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预防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包括: (1)对钻井产生的废水进入泥浆池,随泥浆一起固化处理。 (2)钻井过程中,提高泥浆的造壁性,减少泥浆漏失,完钻后及时固化,减少泥浆的浸泡时间,防止泥浆进入含水层污染地下水。 (3)钻井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简单处理后进入污水池自然蒸发、定期外运,严禁随意排放。 (4)加强地下水开发使用的综合管理,节约用水,确保洗井及作业污水处理合格后回收利用,不得外排入环境,以减少清水的用量。 (5)在油水井作业时,严格使用油水井作业污水回收装置进行作业,使含油污水能够收集至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不允许外排。 (6)泄漏事故具有隐蔽性和灾难性,要切实加强监控工作,每年对沿线集输管线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加以解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7)禁止含油污水的外排,需要建立含油污水事故性排放的防护措施,如配备相应的污油回收罐车等。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钻井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泥浆、废岩屑。钻井结束后,钻井泥浆50%左右进行重复利用,剩余泥浆和岩屑一起固化处理。 (2)油田运行期间,油水井作业将产生少量的落地油。作业产生的落地油大部分回收到污油处理站进行处理,少量无法处理的送污泥处理站处理。 (3)油田开发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定期清运的方式,送当地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四)噪声防治措施 (1)建设施工的机械噪声强,影响范围大,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施工时间,调整同时作业的施工机械数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 (3)施工严格禁止在夜间进行。 (4)安装隔声设备,机泵等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室内。 (5)优化站址选择,选择的站址远离居民区,同时保证场界噪声达标。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设计要在满足工程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节约工程占地,道路依托已有路网,以便减少工程占地,保护当地的土地资源。 (2)严格执行占地标准,规范行车路线,完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井场;要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空间和时间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教育和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和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被。 (4)加大生态恢复投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全部进行恢复。 (5)强化生产运行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旦发生事故时要采取及时有效控制措施,减小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7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呼伦贝尔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会有少量污染物排放,同时项目建设也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会减少草原面积,但工程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可以将因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使因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环境可承受范围以内,工程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较大改变。项目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是可行的。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向评价单位索取。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油田勘探开发指挥部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2011年0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