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乐山镇区西北角伊通河下游北环路与西环路交汇 4、总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整 5、评价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厂区及污水管网建设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采取了防尘降噪措施后,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污水处理厂建设后生活污水及反冲洗废水同收集的污水一同进入厂内的污水处理工艺,经处理后满足《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33-2006)中灌溉水质量评价指标限值后的回用到蔬菜基地,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厂内设有一台0.21MW的型煤热水锅炉,用于负责厂区的冬季取暖,锅炉烟气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经2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处理后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厂区内的鼓风机、泵房等设备经基础减振、隔声、吸声等处理后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厂区内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及污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外运做铺路或制砖材料,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工人定期收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四、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2、本项目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本工程建设对个人生活及居住环境是否有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当地进行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镇排水公司 联系人:盖英杰 联系电话:13944834055 环评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润琴 联系电话:0431-85716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