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规划背景 松花江干流位于黑龙江、松辽流域中部,从三岔河至同江,全长928km,水量充沛,自然通航条件较优越。干流横跨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上接第二松花江、嫩江至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诸多港口,下连黑龙江直通中俄边境,是黑龙江、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的重要水运干线,是全国水运高等级航道之一,在流域综合交通运输网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战略地位和开发利用价值非常显著。 二十一世纪初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内河航运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水路交通现代化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要大力发展内河航运。为抓住机遇,促进松花江干流航运发展,理清和调整新世纪松花江干流航道建设的思路,为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提供宏观决策依据。根据黑龙江省航务局黑航发[2003]70号文的精神,受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的委托,由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承担《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2、规划内容概况 根据国民经济和综合交通发展形势,以及松花江干流货运发展需求分析,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预测松花江干流2015年货运量为1500×104t;2020年货运量为2000×104t;2030年货运量为2500×104t。 总投资匡算3153740万元,其中枢纽工程2840700万元,航道整治工程278560万元,航道生产设施建设34480万元。 近期建设重点为:完成大顶子山枢纽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依兰、悦来、洪太、民主、通河、康家围子六座枢纽,完成依兰、悦来、洪太、民主四座枢纽;完成三岔河至肇源河段的Ⅳ级航道整治工程及佳木斯至同江、肇源至大顶子山枢纽末端、枢纽建设期间未衔接段及枢纽常年回水区等河段的Ⅲ级航道整治工程。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规划环评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规划实施与建设中。同时对规划建设所产生的环境与生态影响进行评价,提出相应的环保对策或规划调整建设。 1总则:通过对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的分析,明确可能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与标准、评价范围和环境保护政策。 2规划的概述与分析:包括对规划的概述与其它相关规划的一致性分析。 3环境规划分析:通过收集自然条件和环境本底资料,结合现场调查与监测,建立反映规划范围内水动力、空气动力、环境现状、地质、生态等资料体系。制定环境控制与污染防治规划,提出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4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在以上分析基础上描述预测的直接与间接影响,制定生态保护方案,及区域内交通系统绿化及景观方案,提出环境功能区分区方案。 5制定环境管理方案、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环保投资等。 6公众参与:以网上与登报公示、走访和填表的形式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4、本规划的主要环境影响 (1)规划建设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油污水、生活垃圾对附近水域环境的影响; (2)规划项目建成后对松花江干流周边地区影响。 (3)规划项目建设占用水域对周边生物造成的影响;建库后由于水面扩大,水深增加,水流变缓,使硅藻类浮游植物数量所占的比例会有所下降,而适合于静水水库中生活的蓝藻、绿藻会有所增加。相对于浮游动物来说,由于浮游植物数量总体上增加,浮游动物也会相应的增加,自然繁殖的鱼类也会有所增加。 (4)施工期风险事故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规划建设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尽可能的予以收集,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陆域处理; (2)规划建设期施工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3)根据环评报告书及目前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生态补偿。 (5)建立完善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7)减少和控制对水体排污的压力,对现有污染源进行重点治理。培育人工湿地斑块、自然野生湿地斑块、增加湿地物种多样性,借助湿地改善水网水质、大气环境。加强对河岸生态系统的保护,杜绝增加新的污水排水口。 6、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项目可行。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对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是否支持;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规划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公众认为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对附近陆域和水域的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如何;公众关心的与本规划有关的环保问题;对松花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8、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公众可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1规划建设单位: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景阳
电话:133519887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科所 联系人:管祥 电话:1502356534 |